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0:23
点击: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安全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研究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当年招生计划的10%,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此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放宽此条件的情况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
3.已获安全科学与工程及相关理工科专业国内硕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或已取得境外硕士学位〔须通过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外语水平必须达到以下条件:CET-4≥425分(或总分100分的60分),或IELTS≥6.5,或TOEFL≥85,或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或者国外工作经历证明),或申请人以首位作者(或申请人硕士导师首位、申请人第二位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SSCI收录外文科技论文;其他语种参照英语水平条件认定。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已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具体赋分规则如附表1)。截止到提交申请材料结束时间,近五年,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首位(或申请人硕士导师首位、申请人第二位或唯一通讯作者)在正刊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须在SCI、SSCI收录期刊(正刊)或煤炭学报、中国矿业大学学报、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等EI收录中文期刊(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获得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政府科技奖励或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社会力量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3)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或省部级奖励(前三位)。
(4)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申请人硕士导师为第一、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
(5)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公布执行。
(6)取得的成果在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具有较为突出贡献,申请人以此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技荣誉称号。
(7)申请人主持或第二位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
(二)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具体条件与安全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第3、4款一致。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除满足报考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博士非定向就业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获硕士学位后5年以上(含5年,自获得硕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止)工作经历或者本科毕业后累计工作年限达到8年以上(含8年,自本科毕业之日起至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止),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含6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止)工作经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曾在国际期刊发表英文学术论文的申请人,可不受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相关成果、学术论文等须经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3.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积极推进考生所在单位与学校开展深度产教融合,近五年取得的与报考专业相关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②主持企业集团级大型横向项目;③主持编制国家或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已公布执行;④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含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社会力量设奖)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国家科技奖及省部级科技特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5位或二等奖前3位)。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②近五年前2位出版不少于10万字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专著。
附件1:黄色小说 博士审核招生研究成果赋分明细
成果 |
分类 |
分值 |
备注 |
学术论文 |
《SCIENCE》、《NATURE》、《CELL》论文 |
100 |
所有论文均为正刊出版,SCI、SSCI分区按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大类分区标准确定。仅对申请人首位或申请人硕士导师首位、申请人第二位或唯一通讯作者的论文赋分。 |
SCI、SSCI一区期刊论文(按JCR大类分区标准确定) |
40 |
||
SCI、SSCI二区期刊论文(按JCR大类分区标准确定)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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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SSCI三区期刊论文(按JCR大类分区标准确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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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SSCI四区期刊论文(按JCR大类分区标准确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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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国内正刊期刊论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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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奖励 |
国家科技奖 特等 |
1000 |
申请人具体得分在此基础上乘以1/n,n为等级内额定人员位次。 |
国家科技奖 一等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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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奖 二等 |
250 |
||
省、部政府科技奖 一等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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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政府科技奖 二等 |
50 |
||
可以直接报国家科技奖的重要协会科技奖 一等 |
30 |
||
科技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100 |
申请人独立获得。 |
省部级 |
30 |
||
创新发明 |
发明专利 世界主要科技强国 |
20 |
申请者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第一发明人、申请人第二发明人 |
发明专利 国内或非世界主要科技强国 |
5 |
||
研究生 竞赛 |
全国 一等 |
10 |
仅对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者,或省级二等奖首位赋分,申请人具体得分在此基础上乘以1/n,n为位次。 |
全国 二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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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特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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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一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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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二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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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
重要国际会议学术报告 |
40 |
申请人独立获得;学术报告级别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
一般国际会议学术报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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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全国会议学术报告 |
10 |
||
一般全国会议学术报告 |
5 |
||
标准 |
国家级 |
100 |
申请人具体得分在此基础上乘以1/n,n为等级内额定人员位次。 |
国家级行业 |
50 |
||
省级地方 |
40 |
||
协会团体标准 |
10 |